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批)─灵山路(洪水口桥) 恢复重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时间:2024-08-26
浏览次数:313

一、建设项目名称:

门头沟区道路救灾恢复重建工程(第二批)─灵山路(洪水口桥)恢复重建工程

二、项目单位名称:北京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三、分析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北京国道通公路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邮编:100073

单位电话:010-630188448534    传真:010-83127457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子邮箱gdtjtgh@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灵山路(洪水口桥)恢复重建工程)

四、项目概况

灵山路(X013)位于门头沟清水镇,道路起点双塘涧口,接G109,终点为灵山自然风景区,全长17.51公里。现况等级为三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路面平均宽6。受本次“23∙7”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影响,部分桥梁灾损病害较为严重。本条道路共有桥梁5座,其中损毁桥梁1座,为洪水口桥。拟采取桥梁恢复重建进行道路修复,新建洪水口桥位于灵山路中心桩号K4+768.5。桥梁全长13.86米,全宽10.2米。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所在位置与本项目的关系

2.项目实施持的态度

3.对项目征地拆迁的态度;

4.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

5.项目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和交通影响;

6.项目实施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件、信函、电话等方式直接向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反馈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社会影响公众意见收集工作中予以研究。